甘肅定西精神疾病患者可以申請低保,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家庭收入標準
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精神疾病患者作為家庭成員之一,其家庭整體收入需符合條件。
疾病認定要求
僅限 重度精神障礙 患者,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為一級或二級重度殘疾。
部分政策可能將“重性精神疾病”納入保障范圍,但需以當地最新規(guī)定為準。
申請主體限制
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患者本人因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獨立辦理。
特殊群體附加政策
若為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重病患者,可申請“單人戶”低保。
低保金額通常與家庭成員整體收入差額掛鉤,而非單獨按疾病等級發(fā)放。
建議 :申請前需向當地民政部門咨詢最新政策,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殘疾證、收入證明、醫(yī)療費用單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