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工作日
2025年內蒙古參保人員若需終止門診慢特病待遇,需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提交申請,經醫(yī)保部門審核后生效。終止待遇后,相關醫(yī)療費用將不再納入醫(yī)保報銷范圍,且重新申請需重新提交材料并審核。
一、申請條件與材料清單
適用情形
參保人員病情痊愈或不再符合慢特病診斷標準
參保人員死亡或喪失參保資格
參保人主動要求終止待遇
必備材料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電子憑證)
門診慢特病待遇終止申請表(需本人或代辦人簽字)
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證明(如痊愈診斷書或復查結論)
特殊情形補充材料
委托代辦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
死亡證明需附親屬關系證明
二、辦理流程與時間節(jié)點
| 辦理渠道 | 具體步驟 | 辦理時限 |
|---|---|---|
| 線上辦理(“蒙速辦”APP) | 1.登錄平臺并提交申請 2.上傳材料電子版 3.等待審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 | 3個工作日 |
| 線下辦理(醫(yī)保經辦機構) | 1.提交紙質材料至窗口 2.工作人員核驗材料 3.現(xiàn)場簽字確認并領取回執(zhí) | 即時受理 |
注意事項:
審核通過后,待遇終止日期自申請提交之日起生效,次月起不再享受報銷權益。
若材料不齊全,需在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視為自動撤回申請。
三、待遇終止后的影響與復核機制
費用報銷限制
終止后產生的門診費用需自行承擔,醫(yī)保統(tǒng)籌基金不予支付。
重新申請需按新標準提交材料,并重新核定待遇資格。
爭議處理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提交復核申請(需附新證據)。
復核流程與初次申請一致,但處理時限延長至5個工作日。
四、常見問題與政策銜接
| 問題類型 | 解決方案 |
|---|---|
| 誤操作提交申請 | 立即聯(lián)系醫(yī)保經辦機構撤回申請(需提供書面說明) |
| 終止后病情復發(fā) | 重新申請需提供最新診斷證明,按新流程審核 |
| 跨省轉移參保關系 | 原參保地待遇終止后,新參保地需重新核定資格 |
關鍵提示:參保人員應根據實際病情變化及時辦理終止手續(xù),避免因待遇滯留影響后續(xù)醫(yī)保權益。政策執(zhí)行以內蒙古自治區(qū)醫(yī)療保障局最新規(guī)定為準,建議辦理前通過官方渠道確認材料清單與流程細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