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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昌的居民如果患有躁狂癥,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低保的。
一、 申請低保的資格與條件
躁狂癥作為一種常見的精神障礙,若病情嚴重,導致患者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stro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則符合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甘肅省及金昌市根據國家政策,將符合條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納入社會救助體系。
疾病認定與勞動能力評估 申請者需提供由指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確認患有躁狂癥或雙相情感障礙(躁狂發(fā)作期)。隨后,需通過民政部門組織的勞動能力鑒定,評估其是否因疾病導致無法從事正常勞動。若鑒定結果為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則滿足健康狀況要求。
家庭經濟狀況核查 低保申請不僅關注個人情況,更側重家庭整體經濟水平。金昌市民政部門會對申請家庭的收入、財產、支出等進行嚴格核查。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金昌市當年公布的低保標準線。2025年金昌市城市低保標準約為850元/人·月,農村約為600元/人·月(具體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戶籍與居住要求 申請人須具有金昌市常住戶口,且在本市實際居住。非本地戶籍的流動人口通常需滿足一定居住年限或其他附加條件方可申請。
以下表格對比了影響低保申請的關鍵因素:
| 對比項 | 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 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
|---|---|---|
| 疾病嚴重程度 | 經診斷為重性躁狂癥,導致喪失勞動能力 | 病情輕微,可正常工作生活 |
| 家庭人均收入 | 低于金昌市當期低保標準 | 高于低保標準 |
| 資產狀況 | 無超標房產、車輛、存款等 | 擁有超出規(guī)定限額的財產 |
| 勞動能力 | 經鑒定為完全或大部分喪失 | 具備正常勞動能力 |
二、 申請流程與所需材料
申請低保需遵循規(guī)范流程,確保公平公正。
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會救助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
準備材料 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醫(yī)院診斷證明、病歷資料、收入證明、財產證明等。精神疾病患者建議提供精神衛(wèi)生中心或定點醫(yī)院的鑒定報告。
審核與公示 街道或鄉(xiāng)鎮(zhèn)進行初審,組織入戶調查,核實情況。通過初審后進行社區(qū)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無異議后上報縣(區(qū))級民政部門審批。
審批與發(fā)放 縣(區(qū))民政局復審并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者納入低保范圍,低保金按月通過銀行發(fā)放。
三、 政策支持與社會救助
除低保外,金昌市還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多項輔助政策。例如,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部分治療費用可納入醫(yī)保報銷范圍,減輕經濟負擔。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也提供定期隨訪和用藥指導,幫助患者穩(wěn)定病情。
對于患有躁狂癥的金昌居民而言,能否獲得低保支持,關鍵在于疾病對勞動能力的實際影響及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符合政策標準。通過正規(guī)渠道申請,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材料,是獲得救助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