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特病救助比例70%,年度限額1500元;門診大病救助比例80%,年度限額3000元。
2025年新疆塔城地區(qū)門診特病醫(yī)療救助政策,聚焦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yī)療費用負擔,通過基本醫(yī)保、大病保險、醫(y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為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提供精準托底保障。救助對象分為四類,包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覆蓋門診慢特病、門診大病及“雙通道”談判藥品等費用,救助比例和年度限額因救助對象類別和病種類型不同而有所區(qū)別,切實緩解困難群眾醫(yī)療負擔。
一、救助對象及范圍
救助對象分類
- 特困人員(含孤兒):全額資助參保,享受最高救助待遇。
- 低保對象:定額資助參保,享受較高救助待遇。
- 低保邊緣對象及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部分資助參保,享受中等救助待遇。
-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納入救助,享受基礎救助待遇。 多重身份按“待遇就高”原則救助。
救助范圍
- 門診慢特病、門診大病、“雙通道”談判藥品費用。
- 經基本醫(y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納入救助。
- 非定點醫(yī)療機構(急診搶救除外)、公共衛(wèi)生、第三方責任、境外就醫(yī)等費用不納入救助。
二、門診特病醫(yī)療救助標準
門診慢特病救助
- 救助比例:70%
- 年度救助限額:1500元
- 適用于各類救助對象因門診慢特病發(fā)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
門診大病救助
- 救助比例:80%
- 年度救助限額:3000元
- 與“雙通道”談判藥品共用限額。
“雙通道”談判藥品救助
- 救助比例:80%
- 年度救助限額:3000元
- 與門診大病共用限額。
救助類型 | 救助比例 | 年度限額(元) | 適用對象 | 備注 |
|---|---|---|---|---|
門診慢特病 | 70% | 1500 | 所有救助對象 | 單獨限額 |
門診大病 | 80% | 3000 | 所有救助對象 | 與“雙通道”藥品共用限額 |
“雙通道”談判藥品 | 80% | 3000 | 所有救助對象 | 與門診大病共用限額 |
三、救助方式及流程
直接救助
- 適用于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
- 在定點醫(yī)藥機構“一單式”直接結算,無需額外申請。
依申請救助
- 適用于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 每年可申請1次,追溯至當年1月1日起合規(guī)費用,一事一議審核。
傾斜救助
- 對經三重制度保障后負擔仍較重的救助對象,按比例給予額外救助。
- 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70%,年度限額4萬元。
四、住院救助與門診救助關系
門診與住院救助共用年度限額
- 門診慢特病、門診大病、“雙通道”藥品救助與住院救助限額獨立,不擠占。
- 同一參保對象住院期間不得同時享受門診特病醫(yī)療救助。
異地就醫(yī)救助
- 規(guī)范轉診異地就醫(yī)的,按相應標準救助。
- 未按規(guī)定轉診的,救助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
新疆塔城地區(qū)門診特病醫(yī)療救助政策,通過分類救助、精準保障,有效緩解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yī)療費用負擔,構建多層次醫(yī)療保障體系,助力防范因病致貧返貧,切實提升群眾醫(yī)療保障獲得感與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