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辦理需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病史資料(住院病歷、門診病歷及檢查、檢驗報告單原件)、填寫好的《門診慢性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異地申報需異地三級醫(yī)院全套病歷(住院、門診)、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在烏魯木齊,參保人患有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范圍內疾病,且相關檢查、檢驗指標達到規(guī)定標準,申報門診特病所需資料因辦理方式而異。本地辦理和異地申報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下面為您詳細介紹。
(一)本地辦理所需資料
- 身份資料:需準備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用于證明參保人的身份信息。
- 病史資料:相關病史資料包含住院病歷、門診病歷以及檢查、檢驗報告單原件,這些資料能反映參保人的病情狀況,是申報的重要依據(jù)。
- 申請表:領取并填寫《門診慢性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該表用于申請慢性病待遇認定。
(二)異地申報所需資料
- 病歷資料:攜帶異地三級醫(yī)院全套病歷,包括住院病歷和門診病歷,全面展示參保人的就醫(yī)情況。
- 身份資料: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用于確認申請人身份。
- 代辦資料(若有):如果是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辦理方式 | 所需資料 |
|---|---|
| 本地辦理 | 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病史資料(住院病歷、門診病歷及檢查、檢驗報告單原件)、填寫好的《門診慢性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 |
| 異地申報 | 異地三級醫(yī)院全套病歷(住院、門診)、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烏魯木齊參保人辦理門診特病時,應根據(jù)自身的辦理方式,準確準備相應的資料,以確保申報流程的順利進行,及時享受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