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2025年,上海醫(yī)保共濟賬戶并非等同于個人賬戶,它是由個人賬戶的歷年結余資金拓展而來,用于在家庭成員間共享使用的資金機制。
(一)、核心概念界定
個人賬戶定義 個人賬戶是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參保人專屬的賬戶,資金來源于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的一部分劃入。這筆資金歸個人所有,主要用于支付門診費用、在定點藥店購藥等。它是一個獨立的、以個人為單位的醫(yī)保資金賬戶。
共濟賬戶定義 共濟賬戶并非一個獨立開設的新賬戶,而是指職工醫(yī)保個人賬戶的歷年結余資金在家庭成員之間實現共濟使用的機制 。當參保人(稱為“組建人”)將家庭成員(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納入其家庭共濟網后,其個人賬戶中的歷年結余資金就可以用于支付這些家庭成員的醫(yī)療費用或參保繳費,此時這部分可共享的資金常被稱為共濟資金或共濟賬戶里的錢。
兩者關系解析 可以理解為,個人賬戶是“源”,而共濟賬戶是“流”。共濟賬戶的資金完全來源于個人賬戶的歷年結余。沒有個人賬戶及其結余,就無法建立共濟關系。共濟功能是對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擴展,使其從僅限本人使用,拓展到可在家庭成員間共享。
(二)、功能與用途對比
對比項 | 個人賬戶 | 共濟賬戶(共濟資金) |
|---|---|---|
賬戶性質 | 獨立的個人醫(yī)保資金賬戶 | 基于個人賬戶結余建立的家庭共享資金機制 |
資金來源 | 個人繳費、單位繳費劃入部分 | 僅來源于組建人個人賬戶的歷年結余資金 |
所有權 | 歸個人所有 | 資金所有權仍歸組建人,但使用權可授權給家庭成員 |
主要用途 | 支付本人門診費用、定點藥店購藥等 | 支付共濟成員的醫(yī)療費用、繳納居民醫(yī)保費等 |
使用范圍 | 僅限賬戶所有人本人 | 拓展至組建人指定的近親屬家庭成員 |
建立前提 | 成為職工醫(yī)保參保人 | 需先有個人賬戶結余,并主動組建家庭共濟網 |
(三)、2025年上海政策要點
共濟繳費應用 2025年,上海繼續(xù)推行并優(yōu)化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繳費模式,允許職工醫(yī)保參保人使用其個人賬戶的歷年結余資金,為參加2025年度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的家庭成員繳納參保費用 。繳費時,系統會從組建人的歷年賬戶中直接扣除 。
共濟范圍擴大 2025年上海的共濟政策進一步放寬了使用范圍。除了傳統的配偶、父母、子女外,共濟繳費的受益對象已擴大到更廣泛的近親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
使用條件 使用共濟資金支付醫(yī)療費用或參保費,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組建人必須是正常享受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且其個人賬戶有歷年結余;需通過官方渠道(如隨申辦)完成家庭共濟關系的組建和確認 。
上海醫(yī)保體系中的個人賬戶與共濟賬戶是緊密關聯但性質不同的兩個概念。個人賬戶是基礎,而共濟賬戶是其功能的延伸。2025年,上海通過擴大共濟范圍和深化共濟繳費應用,旨在盤活個人賬戶的沉淀資金,提升家庭整體的醫(yī)療保障能力,使醫(yī)保制度更具靈活性和人文關懷,但這并未改變共濟賬戶資金源于個人賬戶且非獨立賬戶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