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材料+疾病證明材料
在山東辦理門診慢特病,需準備身份證明、疾病診斷材料、病歷資料及檢查報告,部分病種需額外提供專項檢測結果。材料需真實完整,以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為依據。
一、基礎申請材料
- 1.身份證明參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復印件近期1寸證件照(色彩及底色無要求)
- 2.診斷證明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門診慢特病診斷證明書》,需加蓋醫(yī)院公章
- 3.病歷資料住院病歷復印件(需加蓋醫(yī)院騎縫章)或近兩年門診病歷原件復審病種需提供近1年門診治療病歷
- 4.檢查報告與病種相關的實驗室檢查、影像學報告等原件(如血常規(guī)、CT/MRI等)
二、特殊病種附加材料
| 病種類型 | 額外材料要求 |
|---|---|
| 惡性腫瘤 | 需提供病理學診斷報告或術后復發(fā)轉移/放化療病歷資料 |
| 血友病 | 凝血因子活性檢測報告、抑制物檢測結果 |
| 糖尿病 | 糖化血紅蛋白≥6.5%檢測報告(需三級醫(yī)院復核) |
| 尿毒癥透析 | 透析治療記錄、腎功能檢查報告 |
| 嚴重精神障礙 | 需定期提交門診/住院病歷 |
三、注意事項
1. 需到參保地指定門診慢特病認定醫(yī)院提交(如濟南歷山院區(qū)、鮑山院區(qū))
2. 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復印件需加蓋醫(yī)院公章;電子病歷需打印并簽字確認
3. 材料審核周期約9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后次月生效
4. 地方補充病種(如肺結核、慢性乙肝)需根據各市目錄認定,建議提前咨詢當地醫(yī)保部門
辦理門診慢特病需以身份證明和二級醫(yī)院診斷為核心,疊加病種相關病歷及檢查報告。特殊病種需針對性提供檢測結果,異地辦理需注意指定機構要求,材料留存?zhèn)洳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