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符合條件的東莞戶籍ADHD兒童可申請最高3.6萬元/年的康復補貼。
廣東省東莞市已將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納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范圍,東莞戶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具備診斷資質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的0-17歲ADHD兒童,經(jīng)評估符合條件后,可申請每年最高3.6萬元的康復補貼,用于在定點機構接受康復訓練,補貼周期最長不超過4年。
一、 政策覆蓋范圍與申請資格
戶籍與年齡要求 申請者必須為東莞市戶籍,年齡在0-17周歲之間。非東莞戶籍但在東莞常住的兒童,目前暫不符合市級康復補貼的申請條件,但可關注所在鎮(zhèn)街是否有額外扶持政策。
診斷與殘疾認定 申請者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精神類殘疾,ADHD屬于此類別之一),或由具備資質的醫(yī)療機構(如三甲醫(yī)院心理科、兒童保健科、精神衛(wèi)生中心等)出具的ADHD明確診斷證明。診斷需符合國際通用標準(如DSM-5或ICD-11)。
功能評估要求 除診斷外,申請人還需通過指定評估機構的功能評估,確認其在注意力、多動、沖動等方面存在顯著功能障礙,影響日常生活和學習,確有康復訓練的必要性。
| 對比項 | 符合資格條件 | 不符合條件 |
|---|---|---|
| 戶籍 | 東莞戶籍 | 非東莞戶籍 |
| 年齡 | 0-17周歲 | 超過17周歲 |
| 診斷證明 | 持有有效《殘疾人證》(精神類)或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ADHD診斷書 | 無診斷證明或診斷不明確 |
| 評估結果 | 經(jīng)評估確認存在顯著功能障礙,需康復干預 | 評估顯示功能影響輕微,無需系統(tǒng)康復 |
| 康復機構 | 在東莞市級定點康復機構接受服務 | 在非定點機構康復 |
二、 補貼標準與使用方式
補貼金額 東莞戶籍0-6歲殘疾兒童康復補貼標準為3.6萬元/年;7-17歲殘疾兒童康復補貼標準為2.4萬元/年。ADHD兒童按此標準執(zhí)行,資金可用于支付定點機構的康復訓練費用。
補貼周期 同一殘疾類別(含ADHD)的康復補貼累計申請年限不超過4年。即從首次申請通過之日起,最長可連續(xù)享受4年補貼。
資金撥付方式 補貼資金不直接發(fā)放給個人,而是由市殘聯(lián)根據(jù)定點機構提供的服務記錄,直接結算或補助給機構,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 項目 | 0-6歲兒童 | 7-17歲兒童 |
|---|---|---|
| 年度補貼上限 | 3.6萬元 | 2.4萬元 |
| 單日訓練費用參考 | 約200-400元 | 約200-400元 |
| 年訓練天數(shù)估算 | 可覆蓋約90-180天 | 可覆蓋約60-120天 |
| 最長補貼年限 | 4年(同一類別) | 4年(同一類別) |
| 資金撥付對象 | 定點康復機構 | 定點康復機構 |
三、 申請流程與所需材料
申請流程 申請人(監(jiān)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鎮(zhèn)(街)殘疾人聯(lián)合會提出申請 → 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 鎮(zhèn)(街)殘聯(lián)初審 → 市殘聯(lián)組織或委托機構進行功能評估 → 評估通過后公示 → 確定為救助對象并安排至定點機構接受服務 → 定點機構按月上報服務記錄 → 市殘聯(lián)審核后撥付補貼資金。
核心申請材料
- 申請人及監(jiān)護人身份證明、戶口簿復印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ADHD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近期免冠照片;
- 銀行賬戶信息(用于可能的補助結算);
- 市殘聯(lián)要求的其他補充材料。
定點機構選擇 申請人可在東莞市殘聯(lián)公布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名單中,選擇具備ADHD康復服務能力的機構。機構需具備相應的場地、設備、專業(yè)人員(如康復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特殊教育教師等)和規(guī)范的課程體系。
東莞市針對ADHD兒童的康復補貼政策體現(xiàn)了對兒童心理與行為健康的重視,通過明確的戶籍、年齡、診斷和評估標準,設定了合理的補貼金額與使用周期,并規(guī)范了申請流程與資金監(jiān)管。符合條件的ADHD家庭應積極了解政策,準備材料,利用好每年最高3.6萬元的康復補貼資源,在定點機構接受系統(tǒng)康復訓練,有效改善兒童的核心癥狀與社會功能,減輕家庭經(jīng)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