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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居民醫(yī)保參保人員因腦血管疾病及腦外傷引起的功能障礙,在臨床急性期后需進行神經康復治療的,可享受醫(yī)保報銷政策。具體涵蓋偏癱肢體功能訓練、吞咽功能訓練、低頻電刺激治療等項目,報銷比例根據醫(yī)療機構等級和患者功能障礙程度(甲/乙/丙三級)差異化設定。
?一、報銷范圍與條件?
- ?適用病種?:僅限腦血管疾病及腦外傷后遺留的運動障礙、言語障礙等神經功能缺損,需經臨床評估確認病情穩(wěn)定且需長期康復治療。
- ?醫(yī)療機構限制?:須在具備康復資質的定點機構治療,三級機構收治ADL評分≤40分的重度患者,二級及以上機構收治45-60分的中度患者。
?二、報銷標準與結算?
- ?支付方式?:實行按床日付費,甲級患者每日費用300-750元(按發(fā)病時間梯度遞減),乙級患者每日300-500元,費用含自付部分。
- ?退出機制?:康復目標達成或ADL評分≥80分時終止報銷,累計最長支付12個月。
?三、特殊群體補充政策?
- ?兒童患者?:腦癱患兒可疊加殘聯救助,年度最高減免2萬元(0-6歲)或0.9萬元(7-17歲)。
- ?異地參保?:需參照參保地政策,部分省市要求發(fā)病后6個月內啟動治療方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