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廣東江門居民醫(yī)保參保人接受康復科神經康復治療時,符合醫(yī)保目錄的項目費用可按規(guī)定報銷,具體涵蓋住院康復及部分門診康復項目,報銷比例、限額及流程需遵循當地政策執(zhí)行。
一、報銷范圍與條件
1. 適用治療類型
- 住院康復:因腦卒中后遺癥、脊髓損傷等神經系統疾病需住院康復的,其床位費、治療費、護理費、康復理療費等納入報銷范圍,需符合《基本醫(y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
- 門診康復:2025年起全國新增康復治療門診報銷,中風后遺癥、神經損傷后功能障礙等12類項目可按療程報銷,單次費用報銷比例65%,年度累計限額8000元。
2. 項目限制
- 納入醫(yī)保項目:經顱磁刺激(TMS)治療抑郁癥后運動障礙(限三級醫(yī)院)、外骨骼機器人步態(tài)訓練(限脊髓損傷/腦卒中后3個月內患者)等新增項目。
- 排除項目:部分傳統物理治療(如低頻/中頻電刺激、紅外線療法)及非必要康復項目(如與傷情無關的理療)不予報銷。
二、住院康復報銷標準
1. 起付線與比例
| 醫(yī)療機構等級 | 起付線(元) | 報銷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
| 一級及以下 | 500 | 85% | 30萬元 |
| 二級 | 600 | 80% | 30萬元 |
| 三級 | 900 | 65% | 30萬元 |
2. 異地就醫(yī)報銷
- 轉診就醫(yī):一級及以下75%,二級70%,三級55%;
- 未轉診就醫(yī):一級及以下65%,二級60%,三級45%。
三、門診康復報銷標準
1. 普通門診與特殊病種
- 普通門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yī)療機構報銷75%,年度限額350元(不含單獨支付藥品);單獨支付藥品費用年度限額30萬元。
- 特殊病種門診:惡性腫瘤康復、腎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等視同住院報銷,無起付線,按住院比例執(zhí)行。
2. 療程報銷制度
神經康復項目:中風后遺癥等實行療程報銷,單次治療費用報銷65%,年度累計限額8000元(需提供治療前后評估報告)。
四、報銷流程與注意事項
1. 就醫(yī)流程
- 定點醫(yī)療機構:需選擇江門市醫(yī)保定點醫(yī)院,住院前確認醫(yī)院等級及報銷比例;
- 實時結算: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機構直接結算,自費部分由個人支付。
2. 材料要求
- 住院:出院證明、費用清單、診斷證明(需注明康復必要性);
- 門診:治療記錄、療程評估報告(如Fugl-Meyer評分提升≥15%)。
3. 特殊人群政策
- 困難人員(特困、孤兒等):大病保險起付線下降80%,報銷比例提高至90%;
- 返貧致貧人口:起付線下降70%,報銷比例提高至80%。
參保人在接受神經康復治療前,建議提前向江門市醫(yī)保經辦機構或就診醫(yī)院醫(yī)??拼_認項目是否在報銷目錄內,避免因項目不符導致無法報銷。合理規(guī)劃治療周期、選擇定點醫(yī)療機構,可最大化享受醫(yī)保待遇,減輕醫(yī)療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