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但需符合新疆低保政策對收入、財產及精神分裂癥醫(yī)療支出的綜合評估標準。
在新疆雙河市,精神分裂癥患者若因病情導致家庭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且財產狀況符合要求,可申請低保。具體需結合患者醫(yī)療費用、家庭經濟狀況及地方政策綜合判定,并非僅憑疾病診斷直接認定資格。
一、申請條件
家庭經濟標準
- 收入限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新疆雙河市現行低保標準(2025年約為600元/月,需核實最新數據)。
- 財產限制:家庭無高檔消費品(如私家車、多套房產)、存款不超過當地規(guī)定上限。
疾病相關要求
- 醫(yī)療證明:需提供精神分裂癥診斷書(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及近期治療費用憑證。
- 勞動能力影響:若疾病導致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提交殘聯(lián)或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 對比項 | 一般低保申請 | 精神分裂癥患者申請 |
|---|---|---|
| 收入核算 | 工資、務農等收入 | 需扣除長期醫(yī)療支出(如藥費、住院費) |
| 審批重點 | 收入與財產 | 醫(yī)療費用負擔及家庭實際支付能力 |
| 證明材料 | 收入證明、戶口本 | 加醫(yī)院診斷書、費用清單 |
二、申請流程
材料準備
- 基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財產聲明。
- 疾病材料:診斷證明、近1年醫(yī)療發(fā)票、醫(yī)保報銷記錄。
提交與審核
- 戶籍地申請:向雙河市街道辦或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低保審批表》。
- 經濟核對:民政部門通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核查真實性,耗時約30-45個工作日。
公示與發(fā)放
通過審核后公示7天,無異議者按月發(fā)放低保金至銀行卡。
新疆雙河市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低保審批兼顧疾病特殊性與政策公平性,建議家屬提前咨詢當地民政部門,確保材料完整。低保金雖可緩解部分經濟壓力,但需結合醫(yī)保、大病救助等政策綜合減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