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5年福建南平最新政策,特殊病種申請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礎材料清單
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代辦人需額外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診斷證明
由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需明確標注病種名稱及就診時間
病歷資料
包含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首頁、出院小結等,需加蓋醫(yī)院公章
費用憑證
醫(yī)療費用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費用明細清單原件(醫(yī)院電腦打印)
二、病種專項材料(按需補充)
檢查報告
血常規(guī)、CT、核磁共振等近期檢查單復印件
病理報告
惡性腫瘤需提供5年內病理報告或首次確診出院小結
治療方案
放化療需提供詳細治療方案記錄
其他材料
部分病種需提供專家評估意見或特殊門診病歷本
三、注意事項
材料有效期 :不同病種材料有效期差異較大,如高血壓、糖尿病長期有效;血友病、帕金森病需每3年更新一次
辦理渠道 :建議通過閩政通APP、福建醫(yī)保微信小程序等線上平臺提交電子版材料,流程更便捷
咨詢建議 :因材料要求可能調整,建議提前聯(lián)系當?shù)蒯t(yī)保部門或就診醫(yī)院醫(yī)保辦公室確認細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