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工作日
申請門診慢特病需準備身份證明、診斷證明、病歷資料、檢查報告、用藥清單及社保卡等材料,具體要求需結合株洲市醫(yī)保局最新政策。
(一)身份證明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代辦需額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有效社會保障卡(含電子憑證)或醫(yī)保憑證復印件。
(二)醫(yī)學材料
診斷證明書:需由二級及以上定點醫(yī)院出具,明確標注病名、病情程度及醫(yī)生簽字,并加蓋醫(yī)院公章。
病歷資料:近1-3年的門診或住院病歷復印件(需醫(yī)院病案室蓋章)。
檢查報告:包括影像學、病理、實驗室等檢查結果,需與診斷結論直接相關。
(三)用藥與治療記錄
近6個月用藥清單:需醫(yī)院或藥店蓋章,注明藥品名稱、劑量及使用周期。
治療方案記錄:如手術記錄、放化療計劃等,需與申請病種關聯(lián)。
(四)其他材料
《門診慢特病待遇申請表》:需醫(yī)院科室及醫(yī)保辦審核蓋章。
特殊病種附加材料:如精神類疾病需???/span>醫(yī)院診斷證明,器官移植需手術記錄及抗排異治療證明。
| 材料類型 | 提交形式 | 有效期要求 | 常見問題 |
|---|---|---|---|
| 診斷證明書 | 原件(加蓋公章) | 2年內有效 | 未注明病情程度易被退回 |
| 病歷資料 | 復印件(病案室蓋章) | 3年內有效 | 缺失關鍵檢查記錄需補交 |
| 檢查報告 | 原件或復印件(蓋章) | 無明確限制 | 報告與診斷結論不一致 |
| 用藥清單 | 原件(醫(yī)院蓋章) | 近6個月 | 未標注藥品劑量或周期 |
申請流程通常需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通過后待遇有效期為2年。建議提前核對材料完整性,關注株洲市醫(yī)保局官網(wǎng)或咨詢0731-12393獲取最新政策。若材料不全或信息矛盾,可能延長審核時間或導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