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的合并工作已全面實施,具體情況如下:
一、合并實施時間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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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完成時間
2019年底前,河北省已完成生育保險與職工醫(yī)保的合并實施,具體分為兩階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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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各市需制定實施細則并報批,要求11月底前完成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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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 :省本級正式實施,覆蓋全省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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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蓋范圍
全省所有參加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在職職工均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個人無需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合并后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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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運行
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統(tǒng)一征繳、統(tǒng)籌層次一致,不再單獨列支生育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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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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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不降低 :合并后生育津貼、醫(yī)療費用報銷等待遇保持原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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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計算 :以職工產(chǎn)假前工資為基數(shù),機關(guān)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女職工產(chǎn)假期間按原工資發(fā)放,其他單位需連續(xù)繳費滿12個月及以上才能享受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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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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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yè)人員 :無用人單位的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職工醫(yī)保時,同樣無需繳納生育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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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結(jié)余處理 :合并前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jié)余并入職工醫(yī)?;?,確保待遇支付。
河北省生育保險與職工醫(yī)保已實現(xiàn)全面合并,參保人員無需重復(fù)繳費,待遇保障水平保持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