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社保與廣東省社保的合并需根據(jù)參保人員戶籍和參保年限等條件綜合判斷,具體規(guī)則如下:
一、合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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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若在廣州市連續(xù)繳納社保滿10年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將廣東省社保轉移至廣州市,退休后享受廣州市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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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戶籍人員
無論參保年限,均允許將廣東省社保轉移至廣州市,退休后統(tǒng)一享受廣州市社保待遇。
二、合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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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遷移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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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身份證、社??啊痘攫B(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等材料,前往廣州市社保局或廣東省社保局申請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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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廣州)支持線上申請,需關注當?shù)厣绫9倬W(wǎng)或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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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與待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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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合并 :廣東省與廣州市的社保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退休時按總年限計算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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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若轉移后滿足退休條件,按廣州市標準享受養(yǎng)老金;若未滿足條件,可申請兩地社保一次性返還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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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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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保險轉移
醫(yī)療保險可隨社保轉移,但需在轉移后重新參保,個人賬戶金額可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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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繳費處理
若兩地存在重復繳費,需根據(jù)“先轉后清”原則處理,由轉入地社保機構負責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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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險種限制
養(yǎng)老保險可轉移合并,但其他險種(如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無法轉移。
四、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guī)定,社會保險關系可跨地區(qū)轉移接續(xù),確保參保人員權益不受地域限制。
建議辦理前咨詢當?shù)厣绫C構,確認具體材料及辦理流程,避免遺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