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珠海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 323 元 / 月 / 人。具有珠海市戶籍且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重度社會殘疾人或一、二、三、四級重度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或非重度智力、精神社會殘疾人、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可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一、補貼發(fā)放對象及標準
- 發(fā)放對象
- 社會殘疾人:具有珠海市戶籍且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重度社會殘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社會殘疾人。
- 殘疾軍人: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一、二、三、四級重度殘疾軍人。
- 傷殘人民警察: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一、二、三、四級重度傷殘人民警察,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類傷殘人民警察。
- 補貼標準:2024 年珠海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 323 元 / 月 / 人 。需注意,補貼標準并非固定不變,會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護理需求統(tǒng)籌確定,并適時調整。例如在過往,補貼標準也曾因相關因素提升,具體調整情況可留意政府部門發(fā)布的正式通知。
二、申請流程
- 準備材料
- 申請人需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自身的戶籍信息及身份。
- 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以此確定殘疾類別、等級等關鍵信息。
- 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明確委托事項及雙方關系等內容。
-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申請人或代辦人可通過 “粵省事” APP 或微信小程序辦理。若殘疾人本人進行申報 ,點擊 “本人辦理” 進行申報;若由家人或朋友協(xié)助,則選擇 “幫他人辦理” 進行申報。
- 線下申請:可前往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共服務中心或殘聯(lián)辦事窗口,填寫《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進行申請。
- 受理與審批
- 相關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對其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若材料齊全、符合要求,將予以受理;若材料不齊全,會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齊的材料。
- 審批過程中,工作人員可能會通過電話核實、實地走訪等方式進一步了解申請人情況。審批通過后,申請人將自通過當月起開始享受補貼。
三、補貼發(fā)放與管理
- 發(fā)放方式:補貼資金通過社會化發(fā)放方式,直接發(fā)放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中,確保資金發(fā)放的安全性與便捷性。
- 資格認定與復核:根據《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規(guī)定,廣東省戶籍的殘疾人兩項補貼領取對象,需在每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20 日期間主動申報資格認定 ,確定其當年是否符合補貼發(fā)放條件。補貼對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認定、復核不合格的,自情況發(fā)生的次月起,停止發(fā)放殘疾人兩項補貼。
重度精神病人若符合上述珠海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申請條件,即可申請相應補貼。申請時務必按要求準備材料、依流程申請,并按時進行資格認定,以保障自身權益,順利領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