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在2025年內蒙古呼倫貝爾辦理門診特殊病種(門特)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個人證件
- 社保卡:作為醫(yī)保身份的重要憑證,必須攜帶。
- 身份證:用于核實個人身份信息。
二、病歷資料
- 住院病歷:包括病史記錄、診斷證明、治療方案等,用于證明所患疾病符合門特條件。
- 檢查報告:
- 糖尿病患者需提供近一個月內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三個月內的糖化血紅蛋白等。
- 偏癱患者需提供近半年內的CT或核磁報告,并證明肌力低于三級。
- 癌癥患者需提供住院病歷及術后病理報告或影像學報告復印件。
三、門特登記表
- 門特登記表:在醫(yī)保定點醫(yī)院大廳窗口領取,由患者或家屬填寫上半部分,醫(yī)生填寫并簽字中間部分。
四、其他材料
- 病理報告:對于癌癥等疾病,可能需要提供病理報告以確認診斷。
- 影像學報告:如CT、MRI等影像學檢查報告,用于輔助診斷。
五、特殊病種范圍
根據相關規(guī)定,門診特殊病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p>
- 冠心病
- 高血壓三期
- 糖尿病
- 肝硬化
- 精神病
- 惡性腫瘤
- 腎透析
- 腎移植術后
- 帕金森病
- 類風濕關節(jié)炎
- 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
- 乳腺癌(內分泌治療)
- 肝豆狀核變性
- 慢性心力衰竭
- 慢性腎功能不全
- 癲癇
- 膀胱腫瘤(灌注治療)
- 甲狀腺功能亢進
- 丙型肝炎
- 肝移植術后
-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后
- 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等22種疾病。
以上材料為辦理門特的一般所需,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當地政策和醫(yī)療機構的規(guī)定有所變化。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咨詢當地醫(yī)保部門或相關醫(y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