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病救助覆蓋20種重大疾病
青海省大病救助政策主要針對特定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條件的對象可申請救助。若過度服藥導致符合救助范圍的疾病,且患者屬于救助對象,則可能申請成功。
一、救助對象范圍
- 1.城鄉(xiāng)低保對象:持有低保證明,家庭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
- 2.農村五保對象及城鎮(zhèn)三無人員: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yǎng)人
- 3.重點優(yōu)撫對象:如退伍軍人等
- 4.低收入家庭成員:包括低保邊緣家庭
二、疾病范圍
1.20種特定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尿毒癥、急性心肌梗塞等
2.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癥屬于救助病種 若過度服藥導致精神疾病,可能符合條件
三、申請流程
- 《大病救助審批表》
- 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 醫(yī)療診斷證明、費用發(fā)票
- 村(居)委會初審并公示
-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復核
- 民政局審批
1.提交材料:
2.審核步驟:
四、注意事項
1.及時申請:每年1月和7月集中審批
2.材料真實性:需提供完整醫(yī)療證明
| 對比項 | 城鄉(xiāng)低保對象 | 農村五保對象 | 低收入家庭成員 |
|---|---|---|---|
| 申請條件 | 持有低保證明 | 無經濟來源 | 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標準 |
| 救助比例 | 60%-100% | 全額救助 | 60% |
| 最高救助限額 | 2萬-6萬 | 無上限 | 2萬 |
若過度服藥導致符合目錄的疾病且屬于救助對象,可申請救助,需準備完整材料并通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