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患有輕度焦慮一般不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
在安徽合肥,認定低保對象有四個基本條件: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chǎn)和家庭支出。申請低保的家庭,需滿足以下類別要求:
(一)困難家庭
- 條件:持有當?shù)爻W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合肥市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chǎn)狀況不存在相關規(guī)定中的限制情況,通過審核確認程序的困難家庭,可以獲得低保。
- 示例:若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剩壹彝ヘ敭a(chǎn)如房產(chǎn)、車輛、存款等符合規(guī)定,可申請低保。
(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特殊困難家庭
- 收入標準: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 2 倍。
- 特殊成員條件:
- 重病人員:患有重病或重癥慢性病,或縣(市)區(qū)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病人員,個人負擔醫(yī)療費用較大導致生活困難。患病正在治療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標準 2 倍的低保邊緣家庭,且家庭財產(chǎn)符合規(guī)定,其患者本人可全額獲得低保待遇,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縣(市)區(qū)可采取 “保人與保戶” 相結合方式自行確定。例如,某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但低于 2 倍,家中有人患重病且醫(yī)療支出大,符合條件可申請。
- 重殘人員:三級精神、智力或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含二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標準 2 倍的低保邊緣家庭,且家庭財產(chǎn)符合規(guī)定,其殘疾人本人可全額獲得低保待遇,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縣(市)區(qū)可采取 “保人與保戶” 相結合方式自行確定。
- 在校學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在校大學生,在就讀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標準 2 倍的家庭(含困難家庭),且家庭財產(chǎn)符合規(guī)定,其學生本人可全額獲得低保待遇,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各地可采取 “保人與保戶” 相結合方式自行確定。
(三)支出型困難中的特殊困難家庭
- 支出標準:提出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內家庭因病、因學、因災、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或雖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減認定的剛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2 倍。
- 收入標準:提出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合肥市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財產(chǎn)標準:申請人家庭及其贍(撫、扶)人家庭財產(chǎn)狀況不存在相關規(guī)定中的限制情況。此類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及其他困難對象,其本人可全額獲得低保待遇,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各地可采取 “保人與保戶” 相結合方式自行確定。
以下為家庭財產(chǎn)的限制情況對比:
| 家庭財產(chǎn)情況 | 能否申請低保 |
|---|---|
| 申請人家庭及法定贍養(yǎng)人家庭擁有 2 套以上房產(chǎn),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大于我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 2 倍 | 不得獲得低保 |
| 申請人家庭擁有 2 輛及以上汽車,或者擁有購置價格(以購置稅發(fā)票計稅金額為準;車輛購置 6 年后,參考車損險認定的保額確定)在 10 萬元及以上的機動車 | 不得獲得低保 |
| 共同生活家庭人均貨幣財產(chǎn)原則上需低于當?shù)赝?3 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中有重病重殘人員的,可放寬到 4 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符合標準可申請,超出可能受限 |
在安徽合肥,低保申請主要依據(jù)家庭整體經(jīng)濟狀況,包括收入、財產(chǎn)及支出等多方面因素,輕度焦慮本身通常不直接構成申請低保的充分條件,需綜合考量家庭整體情況是否滿足上述各類別要求來判斷能否申請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