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5年最新政策,青海和海南申請門診特殊病(門特)的條件如下:
一、申請條件
病種范圍
共性病種 :惡性腫瘤(放化療/靶向治療等)、慢性腎功能衰竭、嚴重精神障礙、糖尿病、高血壓等。
青海特有病種 :需參考當?shù)蒯t(yī)保部門公布的清單(如精神類疾病、帕金森病等)。
海南特有病種 :兒童苯丙酮尿癥、腦癱兒童醫(yī)療康復、孤獨癥等。
診斷要求
需由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gòu)??漆t(yī)生診斷,提供病歷、檢查報告(如病理報告、血糖/血化血紅蛋白等專項檢查)。
材料準備
基礎材料 :身份證、社???、就醫(yī)記錄冊。
特殊病種材料 :糖尿病需近1個月空腹血糖、近半年OGTT等;腫瘤需住院病歷及術后病理報告。
二、辦理流程
申請方式
海南內(nèi)就醫(yī) :攜帶材料向符合條件的定點醫(yī)療機構(gòu)申請。
異地就醫(yī) :需在參保地完成異地備案(如廣東參保人可在珠江醫(yī)院辦理)。
審核與生效
定點醫(yī)院審核材料,資料不全需補充檢查。審核通過后生效,部分病種備案有效期1年。
三、注意事項
病種差異 :兩地病種清單可能不同,建議以當?shù)蒯t(yī)保部門最新通知為準。
報銷限制 :僅限指定定點機構(gòu)就醫(yī),普通門診費用不納入報銷。
申請門特需滿足病種要求、提供完整診斷材料,并通過定點機構(gòu)審核。兩地具體操作細節(jié)可咨詢當?shù)蒯t(yī)保部門或定點醫(y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