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甘肅省的職工若想要領(lǐng)取生育津貼,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并且需要用人單位為其連續(xù)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具體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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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時長 :用人單位需為職工連續(xù)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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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狀態(tài) :在職工生育或?qū)嵤┯媱澤中g(shù)時,生育保險需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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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符合性 :生育行為必須符合國家和甘肅省的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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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準備 :申請生育津貼時,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參保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等。
如果職工沒有參加生育保險,或者生育保險繳費中斷,則無法領(lǐng)取生育津貼。
在甘肅省,僅繳納生育保險費而 不 繳納其他社會保險(如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是不足以領(lǐng)取生育津貼的 。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中的一項保障責任,需要參保人員按要求完成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并且在領(lǐng)取生育津貼時,個人生育保險還需要處于在繳狀態(tài)。
建議職工在生育前確認自己的生育保險繳費情況,并確保符合所有相關(guān)政策和規(guī)定,以便順利領(lǐng)取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