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社保補繳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點,綜合了單位和個人參保情形及繳費年限激勵機制:
一、補繳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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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繳費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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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guī)定預(yù)繳或未及時申報繳費的單位,社保局將依據(jù)《社會保險法》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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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單位欠費導(dǎo)致退休手續(xù)或養(yǎng)老金未按時辦理的,按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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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繳費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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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要求 :長春市戶籍人員可補繳;外地戶籍人員需滿足“非農(nóng)業(yè)戶口+本地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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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2015年當(dāng)年達(dá)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待遇年齡的人員需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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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繳費年限 :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者等中斷繳費超過3年的,按長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補繳(個人賬戶8%、統(tǒng)籌部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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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繳流程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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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補繳
- 需攜帶身份證、工商登記證明、欠費明細(xì)等材料至社保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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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補繳
- 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人事檔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非農(nóng)業(yè)戶籍需額外提供居住證或暫住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政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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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老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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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越長,基礎(chǔ)養(yǎng)老金和過渡性養(yǎng)老金計發(fā)比例越高(累計繳費21-30年每年增加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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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繳費將降低個人賬戶儲存額,且無法享受社保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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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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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保人員自2018年起不允許跨年補繳,需逐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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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未參保人員,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前可參保繳費,但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需延續(xù)繳費滿15年才能領(lǐng)取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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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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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與利息 :單位欠費產(chǎn)生的滯納金按社保局規(guī)定執(zhí)行,個人補繳部分自補繳當(dāng)月開始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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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時效 :以上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殊情況需咨詢當(dāng)?shù)厣绫>帧?/p>
建議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聯(lián)系長春市社保局或當(dāng)?shù)亟?jīng)辦機構(gòu)辦理補繳手續(xù),避免影響?zhàn)B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