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本身并非直接申請低保的決定因素,而是需綜合家庭經濟狀況判斷。
在湖南郴州,申請低保需滿足特定條件。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2025 年,郴州嘉禾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 485 元 / 人 / 月,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 740 元 / 人 / 月 。符合特定情形的人員可單獨提出申請。
一、申請條件
1. 收入與財產狀況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同時家庭財產狀況需符合當地相關規(guī)定。家庭財產主要包含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例如,家庭擁有多套商品房或豪華車輛等,可能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但各地對財產的具體規(guī)定存在差異,像有的地方對車輛價值有明確上限,有的對存款金額有限制。
2. 特殊情形下可單獨申請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患有當地衛(wèi)健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這幾類人群可單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5 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家庭。
二、申請流程
1. 提交申請
以家庭為單位,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若實施網上申請受理,也可按要求通過互聯網申請。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申請,可由法定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沒有法定監(jiān)護人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人代為申請,并辦理相應委托手續(xù)。
2. 材料審查與受理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會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所有規(guī)定材料。部分材料可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獲取的,無需重復提交。申請時,需按規(guī)定提交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以及證明勞動能力、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等的相關材料,殘疾人要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特大疾病患者需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材料 。
3.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受理申請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在 2 個工作日內,提請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機構開展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對結果會在收到提請后 9 個工作日內反饋。
4. 審核與確認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收到相關材料后,會在 5 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確認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確認同意,確定救助金額,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確認通知書,并從作出確認同意決定之日下月起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確認同意,并在作出決定 3 個工作日內,通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整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應自受理之日起 25 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審核確認時限不得超過 40 個工作日。
三、抑郁癥與低保申請的關聯
抑郁癥患者若因病情嚴重影響勞動能力,致使家庭收入減少,且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上述低保申請條件,可申請低保。例如,患者因重度抑郁癥長期無法工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同時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guī)定,便有可能獲得低保資格。但如果家庭經濟狀況良好,即使患有抑郁癥,也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能否申請低保主要取決于家庭經濟狀況,抑郁癥患者需依據自身實際情況,按規(guī)定流程申請,由相關部門綜合評估后確定是否符合低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