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可持相關病歷資料到區(qū)內認定醫(yī)院或參保地醫(yī)保經辦機構辦理認定手續(xù)。所需材料因人員身份和辦理場景有所不同。
本地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認定材料
- 病歷資料:近一年內與申請病種相關的二級及以上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病歷復印件(需加蓋醫(yī)院病歷復印專用章),包含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相關檢查檢驗報告等,能充分體現病情診斷及治療過程。若為門診病歷,需提供連續(xù)半年以上且有明確診斷結論的病歷資料,如門診手冊、檢查檢驗報告、診斷證明等。
- 身份證明:參保人員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注明委托事項、委托雙方關系等內容。
- 《門診慢特病申請認定表》:可在參保地醫(yī)保經辦機構或定點醫(yī)院領取,按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申請病種、病情摘要等內容,部分信息需醫(yī)生簽字并加蓋醫(yī)院公章確認。
異地就醫(yī)門診慢特病備案及結算材料
-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
- 異地安置認定材料:“戶口本首頁” 和 “常住人口登記卡” 頁照片,若無法提供戶口本,可提供《個人承諾書》。
- 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 長期居住認定材料:異地居住證明,如居住證、房產證、租房合同等;也可提供《個人承諾書》。
- 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
- 異地工作證明材料:參保地工作單位派出證明、異地工作單位證明、工作合同照片任選其一;或提供《個人承諾書》。
- 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 結算材料:備案成功后,在已開通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的定點醫(yī)療機構就醫(yī),直接刷社??ɑ蜥t(yī)保電子憑證結算。若需手工報銷,材料如下:
- 醫(yī)院收費票據原件:需加蓋醫(yī)院公章,證明費用支出。
- 處方底方:體現用藥情況。
- 門診費用明細清單:詳細列出各項費用明細。
- 本人社保卡復印件:需開通金融功能,若未開通,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銀行卡復印件。使用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的,還需提供相應的化驗單。
申請門診慢特病認定和異地就醫(yī)備案結算,務必準備齊全上述材料,確保順利享受醫(yī)保待遇。不同情況所需材料有別,提前了解并按要求準備,可避免來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