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辦理門診慢特病待遇需提交身份證明、病歷資料、診斷證明等材料,并通過醫(yī)保部門審核。
(一)基礎身份材料
- 身份證件:患者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需額外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 醫(yī)保憑證:有效的社???/strong>或醫(yī)保電子憑證,確保醫(yī)保狀態(tài)正常。
(二)醫(yī)療證明文件
- 診斷資料:
- 二級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含出院小結);
- 與慢特病相關的檢查報告(如病理報告、影像學報告等)。
- 診斷證明:由??漆t(yī)生填寫并加蓋醫(yī)院公章的慢特病診斷證明書,需明確疾病名稱及分期(如適用)。
(三)申請與審核表格
- 申請表:填寫《宜昌市門診慢特病待遇認定申請表》,需患者及醫(yī)生簽字確認。
- 附加聲明:如涉及罕見病或特殊治療,需補充治療方案說明及費用預估表。
(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既往治療記錄:過往用藥清單、手術記錄等(針對需長期管理的病種)。
- 轉診證明:非本地確診患者需提供轉診醫(yī)院的轉診意見書。
| 材料類型 | 具體要求 | 注意事項 |
|---|---|---|
| 身份證明 | 原件+復印件,代辦需委托書 | 復印件需清晰可辨 |
| 診斷證明 | 加蓋醫(yī)院公章,含疾病編碼 | 有效期通常為3個月內 |
| 檢查報告 | 提供關鍵指標報告(如血糖、病理結果) | 影像資料需附文字結論 |
(五)特殊情形補充材料
- 異地就醫(yī)者:需提交參保地醫(yī)保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及異地醫(yī)院資質文件。
- 復審病例:已納入慢特病管理的患者,復審時需提供近期復查資料及用藥記錄。
提交材料后,醫(yī)保部門將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發(fā)放慢特病待遇卡,患者可享受門診報銷政策。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時,需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建議提前咨詢當?shù)蒯t(yī)保局或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wǎng)查詢最新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