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濟藥業(yè)公司于2022年5月9日CAR-T細胞候選產品CT041研究者發(fā)起試驗的I期期中分析結果在《Nature Medicine》上發(fā)表。結果顯示,在37例晚期消化系統(tǒng)腫瘤患者中,CT041整體耐受性良好且安全性風險可控,在輸注后的28天內未發(fā)生劑量限制性毒性(DLT),未發(fā)生≥3級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CRS),未發(fā)生神經(jīng)毒性綜合征(ICANS),無治療相關死亡事件。在消化系統(tǒng)腫瘤患者中的客觀緩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分別為48.6%和73.0%,在胃癌患者中的ORR和DCR分別達到57.1%和75.0%。綜上,該研究中期分析結果顯示:CT041在CLDN18.2陽性的消化系統(tǒng)腫瘤患者中展現(xiàn)出良好的安全性和頗具前景的有效性。
4種胃癌靶向藥用藥指南匯總
1、曲妥珠單抗(Trastuzumab、Herceptin)
曲妥珠單抗(Trastuzumab、Herceptin)由羅氏(瑞士)公司研發(fā)的一款重組DNA人源化抗體藥物,于1998年獲得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準上市。Herceptin(曲妥珠單抗)是乳腺癌的首款靶向藥,能夠特異的靶向結合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細胞,阻斷人體表皮生長因子與 HER2的結合,從而抑制腫瘤細胞的生長。
制劑與規(guī)格:注射劑:440mg(20ml)/瓶
適應證:本品聯(lián)合卡培他濱或氟尿嘧啶和順鉑適用于既往未接受過針對轉移性疾病治療的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對于順鉑和氟尿嘧啶類進展,而未使用過曲妥珠單抗的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癌患者,可以考慮曲妥珠單抗聯(lián)合其他有效的化療藥物治療;曲妥珠單抗只能用于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癌患者,HER2陽性的定義為使用已驗證的檢測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結果。
合理用藥要點:
1.在本品治療前,應進行HER2檢測,相關檢測應使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方法。
2.曲妥珠單抗開始治療前應進行左室射血分數(shù)(LVEF)的檢測,治療期間須密切監(jiān)測LVEF。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shù)值下降≥16%,或LVEF低于該檢測中心正常范圍并且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shù)值下降≥10%,應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至少4周,并每4周檢測一次LVEF。4~8周內LVEF回升至正常范圍或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shù)值下降≤15%,可恢復使用曲妥珠單抗。LVEF持續(xù)下降(>8周),或者三次以上因心臟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應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單抗。
3.胃癌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xiàn)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顯下降、嚴重的輸注反應和肺部反應時,要中斷或停止曲妥珠單抗的治療。

2、阿帕替尼(Apatinib、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阿帕替尼(Apatinib、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是恒瑞醫(yī)藥歷時10年研發(fā)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家1.1類創(chuàng)新藥,于2014年10月獲批上市。阿帕替尼是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2(VEGFR-2)的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劑,通過高度選擇性競爭細胞內VEGFR-2的ATP結合位點,阻斷下游信號轉導,抑制酪氨酸激酶的生成從而抑制腫瘤組織新血管的生成,最終達到治療腫瘤的目的。
制劑與規(guī)格:片劑:0.25g、0.375g、0.425g
適應證:既往至少接受過2種系統(tǒng)化療后進展或復發(fā)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療時一般狀況良好。
合理用藥要點:
1.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為850mg,每天一次。對于體力狀態(tài)評分ECOG≥2、四線化療以后、胃部原發(fā)癌灶沒有切除、骨髓功能儲備差、年老體弱或瘦小的女性患者,為了確保患者的安全性和提高依從性,可以適當降低起始劑量,先從250mg開始服藥,服用1~2周后再酌情增加劑量。
2.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3~4級不良反應時,建議暫停用藥,并對癥處理,待癥狀緩解恢復到1級以內,隨后降低劑量服用。
3.用藥期間必須特別關注血壓升高、蛋白尿、手足皮膚反應、出血、心臟毒性、肝臟毒性等不良反應。
4.慎與延長QTc間期的藥物同時使用。

3、納武利尤單抗(Nivolumab、Opdivo)
納武利尤單抗(Nivolumab、Opdivo)是百時美施貴寶公司研發(fā)的一種人免疫球蛋白G4(IgG4)單克隆抗體,2014年12月獲得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準上市。Opdivo(納武利尤單抗)可以與PD-1受體結合并阻斷其與PD-L1和PD-L2的相互作用,恢復人體免疫系統(tǒng)來攻擊腫瘤細胞。
制劑與規(guī)格:注射液:40mg(4ml)/瓶、100mg(10ml)/瓶
適應證:
1.聯(lián)合含氟尿嘧啶和鉑類藥物化療適用于一線治療晚期或轉移性胃癌、胃食管連接部癌或食管腺癌患者。
2.既往接受過兩種或兩種以上全身性治療方案的晚期或復發(fā)性胃或胃食管連接部腺癌患者。
合理用藥要點:
1.單藥治療推薦劑量為3mg/kg或240mg固定劑量,每2周一次,靜脈輸注30分鐘。聯(lián)合含氟尿嘧啶和鉑類藥物化療,推薦劑量為360 mg每3周一次,靜脈注射持續(xù)30分鐘或本品240mg每2周一次,靜脈注射持續(xù)30分鐘。最長治療持續(xù)時間為24個月。
2.只要觀察到臨床獲益,應繼續(xù)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反應。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wěn)定或持續(xù)減輕,即使考慮有疾病進展的可能,但基于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xù)應用本品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
3.根據(jù)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
4.發(fā)生4級或復發(fā)性3級不良反應,雖然進行治療調整但仍持續(xù)存在2級或3級不良反應,發(fā)生3級免疫相關性肺炎、肝炎、心肌炎,應永久性停用納武利尤單抗。如果出現(xiàn)任何重度、復發(fā)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5.老年患者(≥65歲)無需調整劑量。輕中度腎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重度腎功能損傷患者的數(shù)據(jù)有限。輕中度肝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沒有對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進行本品的相關研究,重度肝功能損傷(總膽紅素、ALT或AST>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慎用本品。
6.在使用本品之前應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本品的藥效學活性及療效。但在本品開始給藥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
7.納武利尤單抗可能引起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建議治療前進行包括甲狀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線檢測,在治療中定期隨訪用于早期發(fā)現(xiàn)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因為不良反應可能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期間或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停止后的任何時間發(fā)生,應持續(xù)進行患者監(jiān)測(至少至末次給藥后5個月)。
8.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jù)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給予糖皮質激素。若使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療法治療不良反應,癥狀改善后,需逐漸減量至停藥,快速減量可能引起不良反應惡化或復發(fā)。如果使用了糖皮質激素但仍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增加非糖皮質激素性免疫抑制劑治療。嚴重者或診斷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風濕科、皮膚科、呼吸科、腫瘤科等組成的免疫不良反應MDT進行會診。
9.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期間,不可重新使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