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根據受傷的原因引起來的燒傷的面積或者深度的范圍分級,全國燒傷會議1970年制定的標準分成4級,就是輕度燒傷、中度燒傷、重度燒傷和特重度燒傷。輕度燒傷就指燒傷深度在二度以上,面積在10%以下,一度一般不計入范圍內,引起水泡和焦痂性燒傷就是二、三度燒傷,中度燒傷就是二度或者是三度燒傷面積,面積到了11~30%的屬于中度燒傷,30~50%的二、三度燒傷就屬于重度燒傷,50%以上的燒傷就屬于特別重度的燒傷了。對于有特殊合并癥、特殊燒傷的病人雖然面積不到50%,有合并有吸入性損傷的,也定義為特重度燒傷。
從兩個方面來定制的,首先是燒傷的深淺的問題,直觀的表現分成也是4種,根據燒傷的皮膚的深度分成一度燒傷就是局部有點發(fā)紅,沒有皮膚的破損,過幾天痛癢一解決傷口就好了。二度燒傷就叫做水泡性的燒傷,局部出現了水泡,但水泡燒傷又有大水泡、小水泡。大水泡比較淺,屬于淺二度的燒傷,小水泡屬于較深的二度燒傷。還有三度燒傷是全身皮膚都受到傷害,血管深部的組織也受到傷害,深入到骨骼、肌肉都受到傷害。
另外就是面積的大小,人體表面按100%來說,頭面部占到9%,肢體9%,對于大面積的按9分法來計算受傷的面積。本人手掌五指并攏以后的面積按1%進行計算,有一個巴掌就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