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市生育津貼的申領規(guī)定,連續(xù)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時間要求是 滿6個月 ,且需在生育或手術結束后 12個月內 申請。若中間斷繳一個月,則無法滿足連續(xù)繳費的條件,從而影響生育津貼的申領。以下是具體說明:
一、連續(xù)繳費時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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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繳費時長
生育津貼需滿足用人單位連續(xù)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 6個月 ,部分地區(qū)(如蘭州市)要求滿 1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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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繳影響
若繳費期間斷繳一個月,則連續(xù)繳費時長不足,無法申領生育津貼。
二、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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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時效
需在生育或手術結束后 12個月內 提交申請,逾期可能影響審核通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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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生育登記證、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材料,材料真實性需嚴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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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標準
生育津貼按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guī)定天數計算,具體金額根據醫(yī)院等級有所不同(如三級醫(yī)院1900元/月)。
三、特殊情況處理
若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斷繳,建議及時與單位溝通補繳;若已離職,則需符合其他申領條件(如配偶參保等)。建議通過蘭州市社保部門官方渠道咨詢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調整影響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