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請低保主要依據(jù)家庭經(jīng)濟狀況,單純暴飲暴食不符合申請條件。
在上海,申請低保的基本要求是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且符合低保家庭財產(chǎn)認定標準規(guī)定的本市戶籍家庭。以下從戶籍、收入及財產(chǎn)等方面詳細介紹上海低保申請標準:
(一)戶籍標準
- 全部本市戶籍居民組成的家庭:家庭所有成員均為上海戶籍,這類家庭在符合其他條件時可申請低保。
- 本市戶籍居民與非本市戶籍配偶、子女組成的家庭:本市戶籍居民與在本市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子女(未滿 18 周歲,或已滿 18 周歲但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組成的家庭,也可申請。本市戶籍居民因特殊情況不能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其非本市戶籍配偶或子女在符合條件時,該家庭可按上海戶籍家庭申請(配偶再婚除外)。
(二)收入及財產(chǎn)標準
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的本市戶籍家庭,才能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例如,若本市低保標準為每月 [X] 元,某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此數(shù)值才可能符合收入條件。
- 家庭人均貨幣財產(chǎn):家庭人均貨幣財產(chǎn)低于 24 個月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 2 人及 2 人以下家庭,該標準上浮 10%;對 18 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雖年滿 18 周歲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學校就讀人員、殘疾人、60 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該標準上浮 20%。以本市低保標準每月 [X] 元為例,普通家庭人均貨幣財產(chǎn)應低于 24×[X] 元,不同上浮情況的家庭按相應比例計算。
- 機動車輛情況: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若家庭擁有非殘疾人代步用途的汽車等生活用機動車輛,則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 非居住類房屋情況: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 “居改非” 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若家庭擁有此類非居住類房屋,一般不符合申請標準。
- 居住房屋情況:
- 城鎮(zhèn)居民:名下僅有 1 套住房或無房,或者有 2 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積低于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住房包括產(chǎn)權(quán)住房、實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計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例如,上年度本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 [X] 平方米,某城鎮(zhèn)居民家庭有 2 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此數(shù)值才可能符合條件。
- 農(nóng)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統(tǒng)一規(guī)劃的農(nóng)民新村住房(含農(nóng)民相對集中居住項目)外,家庭成員名下無其他商品住房。若農(nóng)村家庭有額外商品住房,可能不符合申請條件。
(三)其他特殊情況
- 單獨申請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屬于民政定期定量補助對象的本市戶籍居民,可以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 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指患有《上海市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辦法》規(guī)定的門診大病或患有《上海市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辦法》中被納入大病保險范圍疾病的人員。
- 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需滿足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時長及生活困難等條件。
- 市民政局根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由市民政局依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具體認定。
- 存在高消費行為的影響:申請低保之前一年以內(nèi)或納入低保期間,若存在無法說明正當理由的高消費行為,原則上不予申請和納入保障。高消費行為包括日常生活費用大幅超過一般家庭平均費用;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消費;自費在高收費學校就讀(入托、出國留學);出國出境旅游、就醫(yī);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頭等艙、動車組列車一等及以上座位、列車軟臥、輪船二等及以上艙位等。若有此類高消費行為且無法合理解釋,申請低??赡懿槐煌ㄟ^。
上海低保申請嚴格依據(jù)家庭整體經(jīng)濟狀況,包括戶籍、收入、財產(chǎn)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量,單純的暴飲暴食行為并不在低保申請的考量范圍內(nèi),不會因為暴飲暴食就給予低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