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僅因“過度服藥”直接獲得低保資格。
在廣東廣州,能否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簡稱“低保”)資格,核心評判標準是申請人的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家庭財產總額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限額 。單純的“過度服藥”行為本身,并非認定低保的法定條件。如果“過度服藥”是某種嚴重疾病(如嚴重精神障礙、慢性病導致的藥物依賴等)的外在表現(xiàn)或后果,并且該疾病已導致申請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進而造成家庭收入驟降、財產因病耗盡,使其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標準,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該申請人可以依據其實際的經濟困難狀況和健康狀況,按照規(guī)定程序申請低保。
一、 低保申請的核心判定標準
收入標準 根據最新政策,廣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已進行調整。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月收入必須低于這個標準。這是衡量家庭是否陷入經濟困境的最直接依據。即使存在“過度服藥”的情況,如果家庭收入超過此標準,依然不符合申請條件。
2025年最新標準:根據廣州市民政局和財政局發(fā)布的通知,2025年廣州市的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1282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此數額。
財產標準 除了收入,家庭擁有的財產總額也必須在規(guī)定的限額之內。這包括銀行存款、房產、車輛、股票、基金等。因病產生的高額醫(yī)療費用可能會消耗大量財產,但這需要在申請時進行如實申報和審核。
2015年參考標準:根據較早的政府信息,申請低保的家庭,人均財產需≤1.56萬元,單身申請者財產限額為22600元 。請注意,此標準可能已隨2025年新標準的出臺而更新,具體應以民政部門最新公布為準。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核算 在計算收入和財產時,是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單位進行的。這通常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所有成員的收入和財產都將被合并計算。
以下表格對比了申請低保的關鍵指標:
對比項 | 具體內容 | 備注 |
|---|---|---|
核心條件 |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標準 | 收入是首要門檻 |
2025年標準 | 每人每月1282元 | 需確認是否為最終執(zhí)行標準 |
財產限額 | 家庭總財產不超過規(guī)定上限 | 人均≤1.56萬為舊參考 |
核算單位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 需提供完整家庭信息 |
排除條件 | 擁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或兩套以上房產等 | 具體細則由民政部門解釋 |
二、 “過度服藥”與疾病、殘疾的關聯(lián)性
作為疾病的癥狀 “過度服藥”往往不是孤立的行為,它可能是嚴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癥、雙相情感障礙)、慢性疼痛、或藥物成癮(物質依賴)等健康問題的表現(xiàn)。這些疾病本身可能導致患者無法正常工作,從而失去收入來源。
殘疾等級認定 對于因疾病導致勞動能力受損的情況,進行殘疾評定至關重要。如果經專業(yè)機構評定為重度殘疾人,不僅可以作為申請低保時的重要佐證材料(證明其無勞動能力),還可能直接符合“低保邊緣家庭”或“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認定標準,從而享受包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在內的多項專項救助 。
醫(yī)療救助的補充作用 即使尚未達到低保標準,但因長期治療和“過度服藥”導致醫(yī)療支出巨大,家庭負擔過重,也可以申請醫(yī)療救助。這能有效減輕醫(yī)療費用壓力,防止因病致貧。廣州市有相應的醫(yī)療救助辦法來支持這類家庭 。
在廣東廣州,能否獲得低保,取決于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經濟狀況是否符合收入和財產的硬性規(guī)定。過度服藥本身不是申請理由,但它所關聯(lián)的嚴重疾病或殘疾,如果確實造成了家庭經濟困難,則申請人應積極通過正規(guī)醫(yī)療途徑確診,并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完整的收入、財產和病情證明材料,由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評估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