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具有澄邁縣戶籍且未享受其他養(yǎng)老保障待遇
要領取2025年海南澄邁縣居民養(yǎng)老金,需同時滿足年齡要求、繳費年限、戶籍條件及待遇排除四項核心要素,具體標準與流程如下:
一、基礎資格條件
年齡要求
申請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即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證登記日期為準。未滿60周歲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需提供縣級醫(yī)院鑒定證明并經社保局審核通過。繳費年限
累計繳費需滿15年(含補繳),繳費記錄以社保系統數據為準。不足15年者可一次性補繳,補繳標準按當年最低基數計算,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補貼。表:繳費年限與待遇對應關系
繳費年限 月養(yǎng)老金基礎部分(元) 政府補貼(元/月) 15年 180 50 20年 220 70 25年及以上 260 90
二、戶籍與待遇限制
戶籍要求
申請人需為澄邁縣常住戶籍,且戶籍遷入時間滿5年(2020年12月31日前遷入)。戶籍遷入未滿5年者,需提供原戶籍地未參保證明。待遇排除條款
已領取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機關事業(yè)單位退休金或其他社會養(yǎng)老保障待遇者,不得重復申領。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可同時享受居民養(yǎng)老金與民政救助。
三、申請流程與材料
申請時間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集中受理期,逾期可于次年補辦,補辦期間養(yǎng)老金不予補發(fā)。所需材料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戶口簿原件及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
- 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
-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表:特殊群體附加材料
群體類型 附加材料 殘疾人 《殘疾證》復印件 計劃生育家庭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退役軍人 《退伍證》或優(yōu)撫證明
四、動態(tài)調整機制
養(yǎng)老金標準根據海南省城鄉(xiāng)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3年調整一次,2025年基礎養(yǎng)老金最低標準為180元/月,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按賬戶儲存額÷139計發(fā)。高齡老人(80周歲以上)額外享受每月30元津貼。
海南澄邁縣居民養(yǎng)老金制度通過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原則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符合條件的居民應及時申報,確保權益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