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恐懼癥患者能否申請低保,需綜合評估其勞動能力、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而非僅憑疾病本身。
在云南楚雄,低保的申請以家庭為單位,核心條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家庭財產限制規(guī)定。社交恐懼癥是否影響申請資格,關鍵在于該疾病是否導致申請人喪失勞動能力,進而影響家庭經濟狀況。以下是具體分析:
一、申請低保的核心條件
戶籍與家庭收入
- 需持有楚雄當地戶籍,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楚雄市現行低保標準(2024年農村低保標準約為5340元/年,城市標準約為700元/月)。
- 社交恐懼癥患者若因病情無法工作且無其他收入來源,其零收入可納入家庭人均計算。
家庭財產限制
家庭財產需符合以下要求(以農村為例):
財產類型 限制標準 銀行存款 單人戶≤當地年低保標準3倍 機動車輛 無經營性車輛或僅保留1輛低價代步車 房產 無商業(yè)房產或多套住房 特殊情形認定
若社交恐懼癥被鑒定為精神殘疾(需持有殘疾人證),且屬于成年重度殘疾(一、二級),可單獨申請低保,無需以家庭為單位。
二、申請流程與材料
提交申請
- 由患者本人或親屬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需提供:
-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收入證明(如無業(yè)聲明);
- 殘疾證或醫(yī)學診斷證明(證明勞動能力喪失);
- 家庭經濟狀況信息表(需授權核查銀行、房產等信息)。
- 由患者本人或親屬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需提供:
審核與公示
- 居委會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初審后公示7天;
- 縣級民政部門終審,符合條件者按月發(fā)放低保金。
社交恐懼癥本身不直接作為低保申請依據,但若因此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經濟困難,可結合殘疾認定或收入狀況申請。建議患者家屬或社區(qū)協助提交完整證明材料,并關注楚雄市民政局發(fā)布的動態(tài)調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