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天水精神分裂癥患者可以申請低保,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申請條件
收入與財產要求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guī)定(如存款、房產等限制)。
戶籍與居住要求
持有天水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標準即可申請。
非農業(yè)戶口申請城市低保,農業(yè)戶口申請農村低保;若戶籍已取消農業(yè)與非農業(yè)劃分,則實際居住滿1年且無承包土地的家庭可申請城市低保。
二、精神分裂癥相關特殊政策
重度患者優(yōu)先保障
持有殘疾人證的三級精神殘疾人,可單獨申請低保;一級、二級或三級重度精神殘疾人,若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將全家納入低保。
中度患者需結合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輕度患者一般不納入低保,除非家庭特別困難。
醫(yī)療證明要求
需提供精神分裂癥相關病歷或殘疾證明,以便民政部門評估家庭收入和生活狀況。
三、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申請主體
由監(jiān)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患者本人不具備民事責任能力。
審批時限
民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30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按月發(fā)放低保金。
建議 :申請前可咨詢當地民政部門,了解具體收入標準及所需材料,確保申請流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