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5年海南政策,門診特殊病種辦理條件如下:
一、基本申請條件
病種范圍:需符合海南醫(yī)保門診特殊疾病認定標準(如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治療等30種疾?。?/p>
申請資格:參保人連續(xù)中斷治療6個月以上需重新申請,中斷1年以上需重新認定
二、所需材料
基礎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
社保卡原件
1寸免冠照片2張
醫(yī)療證明材料
近6個月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yī)療機構檢查報告(含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
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住院病歷(含出院小結)原件(若曾住院)
特殊病種補充材料(按病種要求提供)
惡性腫瘤:病理報告單或放化療記錄
慢性腎衰竭:血肌酐/肌酐清除率報告及透析記錄
器官移植:活體器官移植記錄及抗排異藥物證明
三、辦理流程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定點醫(yī)療機構提交申請
審核:社保局審核材料并蓋章
領證:審核通過后領取門診特殊病種治療證
注意事項:
乙類門診慢特病最多可同時申請2種,按認定順序享受待遇
縣域外就醫(yī)需經專家組審批,且醫(yī)療機構需為二級以上公立醫(y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