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腦血管疾病后遺癥、類風濕關節(jié)炎、支氣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
深圳市門診特定病種政策覆蓋了多種慢性及特殊疾病,參保人需符合指定疾病的診斷標準,并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資格認定,方能享受相應的醫(yī)保待遇。具體申領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八種常見疾病。
一、門診特定病種分類
- 一類門診特定病種
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等重大疾病。
- 二類門診特定病種
高血壓、糖尿病:簽約家庭醫(yī)生后可自動生成認定信息,無需額外申請;其他病種需提供相應病歷材料。
- 三類門診特定病種
涵蓋如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償期)等多種特殊疾病。
| 病種類別 | 年度支付限額(職工醫(yī)保一檔) | 年度支付限額(職工醫(yī)保二檔/居民醫(yī)保) |
|---|---|---|
| 一類 | 不設單獨年度支付限額 | 同上 |
| 二類 | 8000元/年/病種至12000元/年/病種 | 6000元/年/病種至10000元/年/病種 |
| 三類 | 10000元/年/病種至190000元/年/病種 | 同上 |
二、報銷比例與支付限額
- 一類門診特定病種
根據連續(xù)參保時間確定,最高可達90%。
- 二類門診特定病種
高血壓、糖尿病:藥品費用報銷比例為90%(職工醫(yī)保一檔)或80%(二、三檔及居民醫(yī)保)。
- 三類門診特定病種
職工醫(yī)保一檔參保人:70%(年滿70周歲以上支付80%)。
三、辦理流程
- 認定方式
參保人應在定點醫(yī)療機構提交診斷證明、病歷等材料進行認定。
- 異地就醫(yī)
省內異地就醫(yī)可直接結算52種病種;跨省異地就醫(yī)可直接結算特定病種。
深圳市針對門診特定病種的政策設計旨在減輕患者經濟負擔,通過優(yōu)化申報流程和提高報銷比例,確保參保人能夠及時獲得必要的醫(yī)療支持。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更多慢性病患者將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