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兒假政策根據(jù)2025年最新規(guī)定如下:
一、育兒假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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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chǔ)天數(shù)
在子女3周歲以內(nèi),父母雙方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兒假 ,以子女周歲為計算單位(非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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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補充
若父母年滿60周歲且為獨生子女,其子女每年可額外享受 5天護理假 (僅限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二、其他關(guān)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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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使用與靈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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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假可分次使用,父母可根據(jù)實際需求靈活安排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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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單位可能將10天拆分為多次短假期,以適應(yīng)不同家庭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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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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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內(nèi)工資照發(fā),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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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成本分擔按國家和省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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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適用于深圳市內(nèi)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無論初為人父母還是多孩家庭,均有機會享受。
三、政策意義
該政策通過延長育兒假并允許靈活使用,旨在緩解家庭育兒壓力,促進親子關(guān)系和諧,同時優(yōu)化人口結(jié)構(gòu)。建議符合條件的家庭提前與單位溝通申請流程,確保順利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