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9月1日
青島2024年休漁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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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漁時間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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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休漁期 :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共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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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張網(wǎng)漁船專項休漁期 :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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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漁期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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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應(yīng)休漁漁船需在5月1日12時前回港停靠,實行“船進(jìn)港、人上岸、網(wǎng)入庫、港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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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漁期間禁止擅自離港、轉(zhuǎn)移停泊地點(diǎn)或變更作業(y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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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籍漁船禁止在青島停港休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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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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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延長休漁期(較往年增加2個月),促進(jìn)黃渤海魚類資源恢復(fù),保護(hù)繁殖期親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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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島成為我國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制度調(diào)整幅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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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綜合了國家及青島市海洋與漁業(yè)局最新部署。